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350 证券简称:万德智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万德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和对照显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可以起诉公司,但股东行使诉讼权利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诉讼
权利,恶意诉讼或无正当理由频繁提
起诉讼的,公司有权请求法院驳回或
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违
反本条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
任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
缴纳股金; 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得退股; 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违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规干预公司经营决策、非公允关联交
债权人的利益; 易、违规资金占用等情形;不得滥用公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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