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337 证券简称:犀牛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财务总监”、“总经理”、“副总经理” 全文“财务负责人”、“经理”、“副经理”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订本章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北京朗威
公司。 视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
现公司的发起人。在北京市房山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1802940555G。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犀牛之星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犀牛之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溪雅苑 英 文 全 称 : Beijing RhinoStar
一区 12 号 2 层 201-东侧 17。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
公司 镇溪雅苑一区 12 号 2 层 201-东侧 17
邮政编码:102488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六条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 人民 币
1,321.3 万元。
第 七 条 公司 注册 资本为人 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1321.3 万元。 公司。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董事会全体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担责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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