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报告 1-2
二、 附送资料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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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汇总表
三、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公
告复印件
六、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097 号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普康迪(北京)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康迪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0186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普康迪公司编制了列示于本专项报告所附的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普康迪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普康迪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除了对普康迪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普康迪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作为普康迪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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