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231,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46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谢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75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00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崔智怀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545,838 股,占公司股本的 5.31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庄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53,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54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旭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46,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7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余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8
提名霍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峰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两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泽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两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霍旭东,男,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
1997 年至2001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工业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九研究院,研发工程师、项目负责
人;2009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职于西门子信号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职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非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纪天舒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73,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61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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