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430328 证券简称:北京希电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锦鸿希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锦鸿希电信息技术股份有 第二条北京锦鸿希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 规定,由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北京市工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6101133080K。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式。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公司
对发行的记名股票应置备股东名册,并
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
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
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
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
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当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
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
记。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标明面值。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
购,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购,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及认股比例如下:(序号/发起人/认购 及认股比例如下:(序号/发起人/认购
股份数(股)/认股比例) 股份数(股)/认股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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