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314 证券简称:新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 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 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备条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全国中小企业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立。经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11010580177089XM。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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