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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7 18:34:47 股吧网页版
奉天电子:关于公司及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吴海锋 董监高 时任副总经理

薛圣立 董监高 时任副总经理

刘祥国 董监高 时任监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2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奉天电子自办发行期间,吴海锋、刘祥国、薛圣立代他人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发行中存在不满足自办发行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人通过股份代持参与,且相关股份代持情况未能及时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截至目前,上述股份代持已整改完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第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副总经理吴海锋、薛圣立,时任监事刘祥国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应当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奉天电子,时任副总经理吴海锋、薛圣立,时任监事刘祥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自律监管措施,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

公告编号:2025-002

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股转挂牌审查函 [ 2025 ] 1 号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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