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285 证券简称:锐创信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根据修订后相应调 整顺
序序号
全文“同种类股票” 全文统一修改为“同类别股票”
全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其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北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
锐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
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
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87567076717。
公司于 2013 年 08 月 0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名称: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28 第三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28
号 1 幢 10 层 1001 号 1 幢 10 层 1001,邮政编码:100085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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