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锐创信通
NEEQ : 430285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 公司负责人刘志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红 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 本 半年度报告已 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 本 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通信相关设备研发、生产及服务,主要应用于通信、工业控制、交通等专业领 域。部分客户资料属于商业隐私不便对外披露。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12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5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17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35
附件Ⅱ 融资情况......3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的审计报告原件(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最近一次被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北京锐创信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监事会 指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 指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