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宁、周国熠、王聪、邹钟星、胡波、张立军、李广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2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湖北监管局
措施类别:其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邓宁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周国熠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王聪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邹钟星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6-002
胡波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张立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李广亮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理财产品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对外借款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及资金占用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弘环境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理财产品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2018 年公司购买了 840 万元理财产品。前述资产在
2020 年底已出现明显的资产减值迹象,但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及时对该理财产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直至 2021 年报中才对理财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 2020 年年报、2021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中,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184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邓宁、周国熠作为时任董事长,王聪作为时任总经理,胡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184 号)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对外借款披露不准确
2018 年 7 月,公司与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玛泰)签订
350 万元钢材贸易合同,但合同实质为对外借款,公司 2020 年年报中对外借款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中,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邓宁作为时任董事长,王聪作为时任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6-002
胡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三、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及资金占用违规
2016 年公司与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际)、李广亮签订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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