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7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430245 证券简称:奥特美克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资本规划的实际需求,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议案内容已于2019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已在上述公告中对终止挂牌原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安排等进行了说明,“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资本规划的需要,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一致行动人承诺由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9
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4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1513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经出席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一致通过,77位个人股东和8个机构股东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席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17,7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30%,公司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与未出席股东进行沟通,传达相关信息并接受问询。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仅有1名股东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书,为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00股)。2019年4月11日,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路小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实际控制人路小梅受让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特美克股票3,900股。除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外,公司其他未出席股东均已出具《声明函》:“本人/本单位同意并支持
公告编号:2019-019
公司申请股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愿意配合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保持积极沟通”。不存在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情况。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松
联系电话:010-8289513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5号楼互联网创新中心6层601
特此公告。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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