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1
公告编号:2018-106
证券代码:430245 证券简称:奥特美克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美克”)与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静海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静海开发区投资建设“水务智能终端设备产业化暨涉水大数据应用中心”项目,需购置土地,土地交易价格拟为23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数字价格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判断依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公告编号:2018-106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计算依据: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为2017年度《奥特美克: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435,926,692.63元,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292,445,856.46元。
1、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3,000,000.00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435,926,692.63的比例为5.28%。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1。
2、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3,000,000.00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292,445,856.46的比例为7.86%;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额435,926,692.63的比例为5.28%。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2。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应报当地所在部门办理土地手续。
公告编号:2018-106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3号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静海开发区拟投资建设水务智能终端设备产业化暨涉水大数据应用中心项目,需购置土地,土地交易价格拟为2300万元,主要生产水务智能终端产品设备等,并进行涉水大数据应用中心的建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从而更加有效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的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8-106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来看,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增强本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提升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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