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6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430242 证券简称:蓝贝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12月22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温光辉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林爱萍
3.其他信息:无
公告编号:2017-025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无
(四)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技术开发(技术秘密)
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研究开发“复方奥美拉唑干混悬剂(规格:奥美拉唑20mg,碳酸氢钠1680mg和奥美拉唑40mg,碳酸氢钠1680mg)”项目。自原被告合作以来,原告积极开展该项目实验工作,并于2016年1月29日和2016年2月1日分别获得了该项目两个品规的临床批件(批件号:2016L01932、2016L01933),临床批件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实施,逾期自行废止。按照合同约定,在原告获得临床批件后10个工作日内,被告应支付给原告对应合同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六万元整(¥1,260,000元),被告在拖延近9个月后方才付款。原告方认为被告履行合同存在违约。同时原告方认为被告方还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经多次协商不成,原告于2017年12月22日对被告提起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受理该案,截至目前,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解除双方签署的《技术开发(技术秘密)合同》;
2、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147万元;
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5
无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诉讼受理通知书;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