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430242 证券简称:蓝贝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签订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该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温光辉、李春红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1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该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温光辉、李春红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温光辉、李春红二人为夫妻关系,共持有公司62.96%的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温光辉、李春红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决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
温光辉 - -
花园9-105a
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
李春红 - -
花园9-105a
(二)关联关系
温光辉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44.4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春红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持有公司18.52%的股份,温光辉、李春红二人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签订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建京2015年123510小字第0303号),贷款期限自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11月12日,该笔贷款由温光辉、李春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建京2015年123510小字第0303号)。
2、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1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330629】),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年,本公司首次提款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故此笔贷款使用期限截止到2017年3月20日止,该笔贷款由温光辉、李春红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
【0330629-002】、【0330629-003】)。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不涉及定价依据及公允性问题,是实际控制人考虑到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自愿做出的关联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是合理必
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能够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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