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430240 证券简称:随视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已经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规则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公平、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决
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及
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九)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如下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或(2)交易涉及的资产
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
(十五)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融资
事项(如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授信
协议、银行循环借款协议、融资租赁以及其他融资途径融资事项);
(十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在 50 万元以
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不含本数)。前述关
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经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
审议;
(十七)审议公司章程四十四规定由股东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审议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十八)审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的由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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