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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57:51 股吧网页版
随视传媒: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430240 证券简称:随视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
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可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的以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公司股票登 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记的代理机构。若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限责任公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营股票的数据存在争议,应当以中国证 机构作为公司股票登记的代理机构。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 若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数据存在
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争议,应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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