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拥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需求。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续聘理由充分合理,审计费用定价公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庆明、胡惠梦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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