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430224 证券简称:网动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网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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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网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建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网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履行股东会赋予的
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议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监事会设主
席 1 人。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八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第十条 公司监事会可设监事会专职人员,该专职人员负责监事的联络工作,
负责安排监事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以及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监事、监事会主席
第一节 监事
第十一条 监事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的影响。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有权检查公司业务、财务、资产状况,查阅账簿和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实提交相关情况报告;
(二) 有权核查董事会为提交股东会而制作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方案、会计报告和营业报告,并将个人或集体的意见制作监事会议事规则成报告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会报告;
(三) 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为保证监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提供下列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监事享有与董事会成员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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