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211 证券简称:丰电科技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调整如下:
1、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理指引第 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理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原公司北京丰电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原公司北京丰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原北京丰电科技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原北京丰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6633760720H。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30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 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的凭证。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 司集中存管。
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
理,供股东查阅。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发起人的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认购方式、认购的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27,278,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00
元。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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