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06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30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顾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向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的贷款已到期,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续贷。
此次拟向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总额 1300 万
公告编号:2020-011
元,期限 1 年。
公司以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 6 号的房产(宗地编号J4020030006,武房权证夏字第 2013007607 号)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止
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土地使用权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2,308,149.20 元,该房
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4,009,816.44 元。同时公司董事长顾志刚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担保等相关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顾志刚为本次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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