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05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2日10:00-11: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9-011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
公告编号:2019-011
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6号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晓;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6号,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30205;联系电话:027-87196189;
传真:027-871961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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