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15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顾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9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2000
公告编号:2019-009
万元综合贷款授信,其中13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7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1-12个月。
公司以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6号的土地(宗地编号J4020030006)及房产(武房权证夏字第2013007607号)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该土地经审计的账面净值236.30万元,该房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423.14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顾志刚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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