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2年12月28日挂牌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起共完成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该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含),发行价格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0万元(含)。上述股票发行方案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发行股票250万股,共收到募集资金82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账号为:42186454601880000466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18-027
进行审验,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2-000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计划,调整后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3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825万元,公司在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的使用范围内调整计划投入金额,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435万元。
2017年1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588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已向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提交《撤销结算账户申请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21864546018800004664。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及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所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0月19日出具了说明: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为该行下属二级网点,具有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业务能力,但无独立行章,故由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对外签署该《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11月15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588号)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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