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106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额度。公司以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
新二路 41 号谷方 7 栋 3 层 01 号的不动产[不动产证号:鄂(2018)武汉市东开
不动产权第 0004596 号]作为抵押物,抵押物抵押期限为 5 年,公司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信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授信方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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