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李蓉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李蓉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换届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
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不适用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
姓名 不再担任的职务 职务变动原因
(含控股子公司)
吴春燕 监事会主席 届满到期 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
尹正兵 职工代表监事 届满到期 监事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上述人员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2020 年 7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公司
监事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说明书》第 56-57 页“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一) 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5、持有公司股份的 监事吴春燕、尹正兵、张立航承诺”。
(二)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2020 年 7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公司
监事签署了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说明书》第 62 页“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五)发行人及其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约 束措施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三)其他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 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2020 年 7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公司
监事签署了《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函》《关于不占用
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第 66- 68 页“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八)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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