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微创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概况
微创光电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两次股票发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两次
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0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1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160,000.00 元,扣除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和保荐协议,公司须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9,944,9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8,215,04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20年7月20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账号为 127905601410888,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00039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 10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62 号”文
《关于同意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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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微创光电向特定对象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37,237,816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005,474.32元。扣除微创光电须支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7,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1,505,474.3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2 年 10月 31 日全部到位,缴存银
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谷科创支行,账号为 70270078801900000164,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2020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77,822,322.67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22,046,517.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18,160,000.00
减: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 19,944,960.00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总额 198,215,04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653,800.35
二、募集资金可使用额 199,868,840.35
(一)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 118,281,421.84
(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59,540,900.83
其中:支付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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