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微创光电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两次股票发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两次股票发行基本情
况如下: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0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8.1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160,000.00 元,扣除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和保荐协议,公司须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9,944,9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8,215,04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账号为 127905601410888,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00039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 10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62 号”文《关于同意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微创光电向特定对象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37,237,816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005,474.32 元。
扣除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和保荐协议,微创光电须支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7,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51,505,474.3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光谷科创支行,账号为 70270078801900000164,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84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3,898,865.71元,其中: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4,358,724.06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540,141.6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48,997,848.08元,其中: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9,456,947.25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540,900.83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1,093,614.03元,其中: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11,552,713.20 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540,900.8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7,822,322.67元,其中: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8,281,421.84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使用6,728,708.64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540,900.83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使用0.0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43,318.55元,结余募集资金(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余额为22,046,517.68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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