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2:23:54 股吧网页版
微创光电: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
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
注册会计师 103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 年度业务收
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惠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作为总负责人参与了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的审计,作为总协调人负责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刚,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审计报告有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2023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