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193 证券简称:微传播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微传播(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股东可以依法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 东可以依法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法法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依法起诉 股东可以依法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公司,公司可以依法起诉股东、董事、 法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财务总监。 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作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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