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430184 证券简称:御华堂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御华堂沉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3 月至 10 月,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林杰东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林加敏先生向公司提供资金合计 280,000.00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公司在期末已结清该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审
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杰东先生及林加敏先生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林杰东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冰湖北路 25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林加敏
公告编号:2025-010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19 号
关联关系:董事、董事会秘书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且不计收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3 月至 10 月,公司向关联方林杰东先生及林加敏先生借入资金合计
280,000.00 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底归还
完该等借款。本次资金资助不计收利息。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5-010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御华堂沉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御华堂沉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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