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17:55:16 股吧网页版
东方瑞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430180 证券简称:东方瑞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 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 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向合格

公告编号:2025-029

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公司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要求。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 公司在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
函之前,不得使用当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告编号:2025-029

(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