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7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430180 证券简称:东方瑞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证券市场,以增加投资收益。本次所用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 2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37,325,723.38 元,净资
产 89,863,499.95 元。本次投资额度预计不超过 2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
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8.20%,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7.82%,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沪深交易所的股票
买卖、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以及基金投资、债券投资等),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25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购买,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投资不涉及具体投资协议,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证券开户等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江英先生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四、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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