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430179 证券简称:宇昂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辞职"调整为“辞任";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正文中原阿拉伯数字“1”改为“一”、“2”改为“二”,诸如此类。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新增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元南路600号 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元南路600号
12 幢 103 室 12 幢 103 室,
邮政编码:201306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933.55 万元。 2977.5532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新增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
支付相同价额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