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生物:【2020】第031号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22
包骏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生物”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知悉贵司监管一部出具了《关于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问询函[2020]第 0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将问询函以邮件形式发送包骏先生。包骏先生由于身体原因,目前尚在海外
治疗康复,加上海外疫情等客观原因,其无法书面答复,故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以
邮件形式就问询函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出具如下回复:
请包骏先生说明 2019 年度仍为实际控制人而 2020 年度认为不适合以实际控制
人身份对半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依据、上述债务的偿付计划、相应股份的处置安排。
回复:
1. 鉴于目前科新的实际管理控制人是德福公司高翔先生,所以认为本人不适合签署
科新半年报确认意见书。
2. 关于债务事宜,正处于司法诉讼程序中,结论未果。
此复,
谢谢!
包骏
附件:邮件截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