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所领导的经营团队的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共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组成的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提名的其他总经理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胜任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的任职资格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公司财务总监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班子其他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任,但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总经理
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总经理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
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并取得董事会的同意。
第十二条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全部
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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