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及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
解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如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
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
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不当宣传
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特别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接受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过程。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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