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430161 证券简称:光谷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指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
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及相关解决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 诺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以及公司在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 并购重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
公告编号:2025-035
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及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司还应披露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违约责任和声明,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开承诺形式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业务规则的要求。
第三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监事会应就承诺人提出的上述变更/豁免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意见。上述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
第六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
公告编号:2025-035
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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