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160 证券简称:三泰晟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三泰晟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条款顺序(全文) 由于有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
序相应有变化(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三泰晟驰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三泰晟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有限 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天
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6008662467。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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