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21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买,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员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形式设立。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份额合计不超过 1,150,000 份(对应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1,150,000 股),购买价格以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准,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30 年,股票锁定期不少于 36 个月,
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关于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 36 个月。
九、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参与对象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10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 11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 21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 22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 28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29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0
十一、 风险提示 ...... 30
十二、 备查文件 ...... 31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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