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 · 北京
二○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
公司由北京思创银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北 京思创银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思创银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9908667R。
邮政编码:100085;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10.804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卓越感动客户,服务创造价值为核心理念, 全力打造银
行电子终端及服务领域和个人身份认证应用领域的第一品牌!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 服务;销售
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经济贸易 咨询;委托加工计算机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 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 效期至2024年12月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 三 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名称或姓名 投资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于晓军 18,361,600 净资产 2010-11-30 48.32%
浙江熔岩创新股权
3,344,000 净资产 2010-11-30 8.80%
投资合伙企业
程十庆 2,280,000 净资产 2010-11-30 6.00%
田溯宁 2,280,000 净资产 2010-11-30 6.00%
郑磊 2,280,000 净资产 2010-11-30 6.00%
刘三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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