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30152 证券简称:ST 思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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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北京思创银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出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二)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三)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四)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
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公司审计部、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包括对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
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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