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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5:31:09 股吧网页版
科能腾达: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整改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430148 证券简称:科能腾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6 月 11 日,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
局”)与国兴汇金科技产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汇金”)签订《互联网工业平台扩容设备改造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 28,951,200 元,约定到货验收合格后 5 个月内,国兴汇金向中交一航局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100%。
2024 年 6 月 26 日,中交一航局与国兴汇金签订《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改造项
目》,总价为 37,492,600 元。约定到货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国兴汇金向中交一航局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10%,到货验收合格后 5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

上述两合同签订后中交一航局都如约向国兴汇金提供了货物,且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办理《互联网工业平台扩容设备改造项目》合同供货量清单结
算,于 2024年 7月 12日办理《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改造项目》合同供货量清单结算。中交一航局向国兴汇金均开具全部货款发票,截至两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互联网工业平台扩容设备改造项目》合同国兴汇金未支付任何款项,《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改造项目》合同仅支付了 15,749,260 元,剩余款项未支付。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国兴汇金及中交一航局签订《债务加入协议》,
公司同意在国兴汇金对中交一航局到期债务的范围内(即人民币 50,694,540 元),与国兴汇金共同向中交一航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到期债务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根据《债务加入协议》,公司及国兴汇金应于

公告编号:2026-010

2025 年 7 月 15日前向中交一航局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国兴汇金、中交一航局签署《调解协议书》
((2025)数字解纷 3370762 号)。三方确认国兴汇金尚欠中交一航局货款49,794,540元、违约金3,322,190元、损失196,762.29元,合计53,313,492.29元,于 2025年 11月 5日前给付中交一航局。公司对国兴汇金上述全部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各方一致同意通过天津市大公公证处“公证签”平台及“公证管家”平台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向该公证处申办公证并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效力(编号:(2025)津大公证经字第 694号)。

公司签署《债务加入协议》实质上系对外担保行为,但签署时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

二、整改情况

2026年1月9日和2026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
案》,对上述违规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和2026年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追认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国兴汇金的担保系基于公司与国兴汇金有业务往来,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因国兴汇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交一航局支付合同款项,该对外担保事项已涉及诉讼,中交一航局已提起诉讼并申请了强制执行。本次诉讼及强制执行对公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身合法权益。

四、后续规范

公告编号:2026-010

经主办券商提醒,公司已认识到上述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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