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
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1088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报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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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 2025 年半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 1-17
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 2025 年半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10880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5】第 001 号)已收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政策
你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为“(1)网络安全软硬件产品收入:公司的网络安全软硬件产品分为不需安装调试的安全产品收入和需安装调试的安全产品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安全产品,按合同约定将安全产品转移给对方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调试的安全产品,按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2)网络安全服务收入:公司的网络安全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的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服务、维保服务等服务。对于一定服务期内的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对于其他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项目实施完成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大华核字[2025] 0011010880 号审核问询函说明
2023 年 12 月 6 日,你公司与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实施合同》,依据《实施合同》的约定:由神州数码向你公司采购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一批,上述设
备由你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进行交付。神州数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你公司实际支付了 34,024,019 元采购款,神州数码又与你公司签署了《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实施合同-补充协议》,依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果神州数码向你公司支付完毕上述采购款后210 日内未收到最终用户向神州数码足额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总金额 42,074,900 元),你公司应当无条件向申请人退还已收款项。由于神州数码未收到最终用户支付的合同款项,要求你公司依据《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向神州数码退还其已经向你公司实际支付的34,024,019 元采购款,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案件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调解,如终端客户仍未回款你公司应当退还已收款项。针对与神州数码的交易,你公司在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2024
年 7 月 20 日,我公司收到领航动力对该项目的验收单。2024 年 7 月
31 日,我公司与北京航天联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其最终安装,以下简称“航天联智”)以验收单方式确认了对领航动力项目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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