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者A,仲裁被申请者为本公司,A的客户是B,A向公司购买系统,合同价3000万并已付款,然后A向B出售该系统,合同价4000万,该系统由公司直接提供给B,A同公司还签了补充协议,如果B没有向A付货款,则A有权向公司要回已经付的货款,同时如果公司没及时付,那还要付滞纳金
◆
◆
发表于 2025-04-30 17:51:30
发布于 广东
有这强劲的营收和利润,神州数码数云科技那3400万元货款纠纷(偿付),也不在话下了,新科能腾达,焕然一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