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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9:36:58 股吧网页版
煦联得: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144 证券简称:煦联得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
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积极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
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利润分配的政策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 并优先考
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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