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144 证券简称:煦联得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表述“股东大会” 全文表述“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北京
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86828621251。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或更换,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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