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430144 证券简称:煦联得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2.48%股份的股东潘广魁书面提交的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的议案》、《关于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2024-014
(草案)(第二次修订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28)(“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或等于 2 亿元。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为 128,875,975.09 元,未达到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或等于 2 亿元的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潘广魁、刘建永、张菁所持有的第一个解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全部回购并注销。
2.《关于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
3.《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上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4.《关于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承接主办券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变更主办券商事宜出具书面无异议函。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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