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
公告编号:2025-019
例
资产总计 306,467,311.85 0 306,467,311.85 0%
负债合计 48,894,181.51 0 48,894,181.51 0%
未分配利润 257,573,130.3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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