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德林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潘爱霞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汤德林先生及潘爱霞女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股) (元/股) (元)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5000 1.648 8240
2025 年 4 月 1 日 卖出 做市交易 20000 2.07 41400
2025 年 4 月 1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20000 2.08 41600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一)公司经与汤德林先生及潘爱霞女士确认,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在股份回购操作时因对相关规定和新三板股票操作系统不熟悉误操作所致,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
公告编号:2025-014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述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汤德林先生及潘爱霞女士通过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 2111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德林先生及潘爱霞女士已将上述获利全部上缴。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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