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430122 证券简称:中控智联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青岛证监局关于对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梦琪、郑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5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1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其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范梦琪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郑妮 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
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6-001
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
中控智联向控股股东青岛创锦融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锦融昇)转出资金 5,050,000.00 元构成关联交易,针对该笔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审议并对外披露;中控智联股东创锦融昇、青岛云动致昇商贸有限公司、许昌宸奥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公司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经营场所被封控、主营业务陷入停顿未及时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时任董事长范梦琪,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郑妮,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信披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2、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中控智联向控股股东创锦融昇转出资金 5,050,000.00 元未按照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时任董事长范梦琪,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及《信披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梦琪、郑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1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于公司财务方面没有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积极追讨被控股股东创锦融昇占用的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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